时间线 1. 革命时期(1927—1949) - 1927年起,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 。 - 1946年《五四指示》:由减租减息转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 。 -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废除封建剥削、实行耕者有其田,老解放区全面土改 。 2.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2) - 1950-06-30: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解放区全面展开 。 - 政策:保存富农经济、保护中农、只没收地主土地与生产资料。 - 1952年底:基本完成(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 。 核心成果(1952年) - 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农民,分得约7亿亩土地 。 - 免除每年向地主缴纳的3000万吨以上粮食地租 。 - 分得耕畜、农具、房屋、粮食等大量生产生活资料。 - 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农民成为土地主人 。 历史意义 - 政治:巩固工农联盟,为解放战争胜利与新中国政权奠基 。 - 经济:解放农村生产力,农业快速恢复,为工业化铺路。 - 社会:铲除封建根基,实现“耕者有其田”,深刻改变农村结构 。 后续演变(简要) - 1953年后: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土地集体所有) 。




换一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