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不吐不快,讲出来呢,人就舒服多了,也给‘后来者’敲一个警钟。 吧里,老劝“蝗虫”们去找个班上,事情从“上班”开始讲,以前呢,在新闻上看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过是几句轻飘飘的话,直到这种事情落到自己身上,才知道“多么痛的领悟” 。 本人,是2014年入职,直到2025年12月(卖设备,原材料,搬厂等)。足足有12个年头了,不说努力,不说为公司做了很大贡献,但至少安分守己,无重大过错 。 在疫情前,公司都是正常的,疫情后,一年不如一年,自2022年开始呢,就开始拖欠工资了,先开始是2个月发一次,再后来呢就2个月发点生活费,也不知道这几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反正已经过去了 。 以下个人视角: 2025年11月11日厂房房东拉闸(一直有欠租金)老板通知回家等通知 11月底老板私下找另外一个同事 找人把厂里的五金 机器 摸具 原材料 卖了一部分 我知情(放假状态) 但是不在场(这个时候是我反应太迟钝了) 老板这时候说的:“他不会把东西卖完了跑路的”(我信了 ) 12月初 通知上班 说要搬厂 先说搬到隔壁 缩小规模 要清掉很多东西 等东西清的差不多 卖的差不多了 又说隔壁没谈拢 要搬到几十公里外的某个地方 老板的决定是12月10号 早上10点钟做的 行动是立即执行的 当天就拉了2车东西走了(6.8米厢货),也是这一天我就找老板谈了 他要搬这么远 我不过去了 把我的工资发一部分(因为知道肯定拿不完)结果呢,他欠你多少工资,他连算都不跟你算 12月11日 早上我才感觉不对劲 就直接去报警 被告知 经济纠纷 找街道办 (劳保服务中心),我去找了,先协调 ,在工作人员见证下,打了个欠条(还款计划),看图。本以为就这样了 结果还有后续。 12月31日 老板打“电话”,他就凑到2000块钱,你不要就去“告他吧” 1月4日 街道办上班 我再去找 被告知 你去申请仲裁或者法院去起诉吧 我去了,看图 1月9日 仲裁院受理 1月26日 通知明年(3月中)开庭 期间我又去街道办问过,街道办工作人员也联系过老板,问就是过几天,问就是不会欠你的工资。钱,是没有到账的 自2025年8月31日 发了2500(无工资条)然后2025年12月31日发了2000(无工资条)至今5个月 就给了这么多钱 以下已经掌握的信息: 老板口诉:“早就离婚了” “这两年一直在想着从银行搞一大笔钱出来” “不会欠你们的工资” “不会把东西卖了跑路” 事实上:公司能卖钱的 全被他卖了 然后给每个员工发了2000(遣散费)不能卖钱的 不知道他搬到哪里去了 打电话不接 发信息不回 公司是什么状态呢,我不清楚,大概就是“搬厂”“放假”“等通知” 最后在说几句,奉劝各位打工人,看情况不对,该跑路趁早跑路,该维权要早,厂里的固定资产不要随便就让他卖(有拖欠工资的话)。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话很直接的 “你为什么拖了这么久才来”“你为什么在他卖东西之前不来” 以前是“打工打工一场空”,现在版本更新了“打工的尽头是负债,老板的尽头是老赖”






换一换 


































